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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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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2 08:44:32

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若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

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石家庄版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著作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可利用著作权的在先权利宣告商标无效

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成功可能性就比较大。

著作权对商标保护的辅助作用

1、商标初创期节约费用。

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都有明确的产品类别,如果想全面保护,花费太大。而著作权登记没有商品类别的局限,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可以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

2、商标、专利审查期间即产生保护作用。

商标申请到商标注册成功,需要1年半,而著作权登记只要3个月就能完成。

3、预先谋划,为商标全类注册做战略储备。

按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原则,目前的商品及服务总共有45个类别,而商标注册是分类注册的。当一个商标在某一类别进行注册时,该商标在该类别是受保护的,但在其他未注册的四十四个类别并不受到保护(驰名商标除外)。因而要使得该商标在任何领域都有独占使用权(即受到保护),应当进行全类注册。

特别是在公司经营项目繁多,或准备在较多领域进行投资时,全类注册尤其重要。有的企业认为目前规模不大,没有全类注册的必要性,但实际上,等到企业把品牌做大做强需进行多元化投资分担风险时,其他类别都已经被他人抢注,这就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4、著作权费用相较全类注册的费用更低。

超高费用是很多企业放弃全类注册的原因,并且商标有十年的期限,到期的续展费用也较高。著作权登记费用较低,并且著作权的期限为50年(著作权人为个人时著作权期限到个人去世后50年),且无需续展。

5、利用著作权在先权利驳回近似商标申请。

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商标局直接依据在先申请的原则即可将这类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以上就是登记版权的好处,所以,注册了商标还要再进一步进行版权登记也是很有必要的。

著作权保护不能忘,先看看有哪些原则

近几年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作为其中一员的著作权也备受关注,随着著作侵权案例的不断增多,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成了许多人的“心头病”,因此,了解好著作权的保护原则迫在眉睫。

著作权保护原则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著作权合法许可的情况如何?著作权法律的合法许可:

1.法定许可是未经2人以上许可,由法律直接许可,但需要向2人以上支付一定的报酬;

2.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著作权个人只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而没有“禁止的权利”;

3.法定许可限于法律列举的五种方式;法律许可的五种方式是:

(一)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准使用的以外,未经2人以上许可,可以在教科书中编写已出版的作品片断或者短文、音乐作品或者单项艺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摘要和资料发表,但2人以上声明不允许转载或摘录的除外;

(三)录音制作者未经2人以上许可,可以制作录音制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他们不被允许使用它。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五)未经2人以上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著作权法律中有哪些法定许可条款?著作权法律中有哪些法定许可条款?许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领域的法律。让我们找一个小系列来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著作权法律中的合法许可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中的合法许可是什么?这意味着根据法律,你可以在没有得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你发表的作品,这是对著作权的限制。依法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者其他2人以上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法定许可有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而编写和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准使用的以外,出版的作品片断或短文、音乐作品或单项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可以在未经2人以上许可的情况下在教科书中编写,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摘要和资料发表,但2人以上声明不允许转载或摘录的除外;(三)录音制作者未经2人以上许可,可以制作录音制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他们不被允许使用它。(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五)未经2人以上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但应当支付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二,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法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在特定的方式或特定的条件下使用,无需征得作者的同意,但必须向作者支付报酬。与强制许可制度不同的是,法定许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无需提前申请或通知2人以上;强制许可必须提前申请并正式授予。目前,各国著作权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仅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剧的演出和商业记录的重复使用。《苏联民事立法大纲》第495条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公开表演已发表的作品;以电影、唱片、录音带等方式公开复制和发行已出版的作品。;作曲家利用已发表的文学作品用文字创作音乐作品;《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某个录制者在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作品录制成唱片供发行,其他录制者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直接录制,但他们必须在录制后向作者付费。中国的著作权审判实践普遍认为,它适用于:(1)表演者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商业演出;(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的,不得取得2人以上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2人以上的使用费,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石家庄版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版权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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