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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影视版权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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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影视版权如何查询?

作者: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3 08:32:18

软件石家庄版权登记申请条件

首先应填写《计算机登记申请表》。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2、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3、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4、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1、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2、应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和源程序量(行数)。

(九)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十一)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1、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2、例外交存: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材料。3、封存: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要求此项申请包括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软件著作权专有合同两种申请。应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合同登记申请表》。

版权侵权诉讼流程

版权侵权的案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该行为会对著作权人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接下来小编介绍的是版权侵权的诉讼流程。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书。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4、选择管辖法院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法院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5、起诉前的措施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6、立案、准备开庭。

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以此来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那具体包括哪些哪些作品呢?看了下面的内容你就明白了。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

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

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

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

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

5、曲艺作品

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

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杂技艺术作品

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

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

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

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

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

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申请版权之后就可以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所以如果你有上述作品的话,就赶紧申请版权保护吧!以后如果出现什么纠纷的话,也好有个凭证。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在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著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

2、在保护当事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和平衡有关利益方(著作权人、作品传播者、使用者以及公众利益)的关系,规范有关利益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做出必要的限制。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传播方式,改变了人们使用作品的方式,这便使传统合理使用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正受到巨大的冲击。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2、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

3、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三、著作权什么时候产生

应为作品发表时开始生效,即著作权人行使其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时开始生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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