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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作品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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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作品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27:46

图片能否申请版权登记?

互联网发展迅速,已经变成人们获得各类消息的主要途径。而图片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其价值也是日益凸显。即便是日常聊天,图片、表情的使用也是越来越普遍。那么,图片能否申请版权登记,进而得到保护呢?随小编来学习下吧。图片是可以申请版权登记的。日常生活中,图片的价值凸显,图片版权的保护成为必然。而图片被大量使用,著作权人却收不到相应的回报。这一现象背后所代表的是人们对于图片版权的意识淡薄以及图片侵权的严重。因此,图片也应当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以获得保护。

一、申请图形作品登记人: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二、登记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石家庄版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四、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为什么想法与事实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无论是文字作品还是美术作品亦或者其他形式的作品,只有当这个作品产生了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仅仅只是你个人的一种想法,或是一种事实,那就不受保护的。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1、《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作品,不保护想法及创意。只有当你的思想落实成具体的作品的时候,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年初的《流浪地球》电影火爆,如果你写了《流浪月亮》,虽然很low,但只要不是照搬小说里的“具体表达”,法律是不会管的。2017年,大象公会曾指责浪潮工作室“洗稿”,两家硬核写作王者互掐源于“选题撞衫”——你写了《为什么这么多大学改名》,我之后也写了。你写了《藏族人吃鱼吗》,引了一篇《生物学通报》的论文,我也从类似的论文中挑出干货。前者不能接受,但是法律上不能说:我用了这个写作角度、找了这个材料,别人都不许引。因为想法不受保护!

2、《著作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事实。《著作权法》明确表示,新闻事实是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新闻”仅限于简单新闻事实,但是新闻作品是作为“表达”受到保护的。今年年初《财新》和自媒体关于《干柴劣火》的争议,《财新》构建了自己优质新闻的收费墙,但也把广大读者推到了在外面,妨碍了新闻事实的广泛传播。《财新》报道的一些核心桥段,被公号拆解重新表达,当然也做了“致敬”和引用。但是,按照法律,“火书记把一个先走进电梯的下属打落了两颗门牙”,这是一个“事实”,它不归著作权法保护。不能因为《财新》花了大价钱得到了这个料,就垄断事实本身。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什么是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大家知道吗,在我国,版权是自动产生的,自作品产生之日开始,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原则,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产生纠纷,权利人往往遇到举证困难的问题,所以国家鼓励作者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维权的前提,那么申请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办理部门:

1、申请人办理作品石家庄版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版权登记

二、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顺利走完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一个月,中途不能出现差错,小编建议大家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这样省时还省力,能少走弯路,感谢大家的阅读,咱们下期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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