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石家庄著作权如何查询?

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石家庄著作权如何查询?

石家庄著作权如何查询?

作者: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5 08:44:05

版权转让与许可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河北版权登记成功后,申请人将拥有相应的权利。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就是其中的两种权利。但是常常有人会将这两种权利混淆,不懂得两者的区别。在本文中,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两者区别的体现。

版权转让与许可的区别

1、合同性质在版权转让中,出让人和受让人签的是版权买卖合同,受让人获得的是版权中的财产权利本身,他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权利做任何处置,自己使用也好,授予他人也好。而出让方丧失了对该项权利的处置权,因此也就无权干涉受让方的行为。在版权许可中,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是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获得的只是对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使用权,他没有权利对该项权利做任何超出合同范围的处置。

2、权利转移在版权转让中,贸易的标的物是版权中的部分或全部的财产权利,受让方获得的是版权中的财产权利。根据合同,受让方已经成为该项财产权利的新主人,他有权对该项财产权利做出任何处置。版权的财产权利在贸易过程中实现了权利的交接,原版权人在一定时期内丧失了对该项权利的处置权。在版权许可中,版权许可贸易的标的物是版权中财产权利的使用权,被许可方获得的是对版权中财产权利的使用权,他无权对该版权做出任何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处置。版权在贸易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转移,仍归属于原版权人。

3、侵权性质在版权转让中,任何受让人都有权对侵害其财产权利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诉因则为侵害著作财产权在版权许可贸易中,一般许可的被许可人通常不能因权利受到侵害而提起侵权诉讼,只有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才具有这个资格。

4、限定条件由于在版权转让中,出让人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丧失对作品部分或全部财产权利的处置权,因此,版权转让比版权许可的贸易方式限定条件也更为严格。而且许多国家都规定,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口头约定被视为无效。许多国家对版权转让都规定了一个期限。

软件著作权又名软件版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在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何必要性呢?

在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何必要性呢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该通知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但是规定:“对经过国家著作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软件著作权如何入股

一、软件著作权如何入股

软件著作权入股基本流程:(一)各股东同意软件著作权入股的股东会决议;(二)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三)投入增资资金,若以软件著作权入股须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或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一般为资料准备齐全后7-10个工作日);(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软件著作权增资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的出具时间一般为资料准备齐全后3个工作日);【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不需要验资报告和财转报告】(五)办理软件著作权入股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一般工商需要1-2周审核日期)。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前需要进行咨询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软件已经申请了软件著作权,如果没有则进入下一步;

(二)申请人通过网上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三)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中国版权协会进行提交,协会会对相关资料新型审核;

(四)经过协会审核,通过的协会将提交至版权中心,否则协会将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由申请人将需要补正的材料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

(五)协会提交至版权中心的申请材料会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则进行登记证书并发至协会,否则将材料返回至协会审核,若因所需材料不足的,版权中心将一次性通知协会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并重新审核;

(六)版权协会收到版权中心的相关审核结果后,会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并缴纳相关规费。至此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结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根据上述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的软件登记机构,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工作。著作权人或者代理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另外,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有两种交存方式:(一)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二)例外交存: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如下: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可参照上述方式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申请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主要证明文件包括: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申请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撤回申请。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为20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版权所有: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