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进行石家庄著作权登记材料具体指哪些?

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进行石家庄著作权登记材料具体指哪些?

进行石家庄著作权登记材料具体指哪些?

作者: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3 08:15:17

一个作品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拥有著作权,所有人若想对该著作权进行有效保护,还需要到相关机构进行石家庄著作权登记,在进行登记时就需要带上一些资料,那么这些资料具体指些什么?

(一)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2)和第(3)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附件一、《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和附件二、《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附件三)

3、作品登记表;(附件四)

4、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附件五)

5、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附件六)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附件七)

6、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7、作品说明书: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8、变更和设立质押前的著作权登记证;

9、申请人关于版权、继承、变更或设立质押权的协议、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注:a、办理原创作品权属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准备材料1、2、3、4、5、6、7;

b、办理原创作品权属变更或质押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准备材料1、2、3、4、5、6、7、9,或1、3、8、9。

(二)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可以证明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的其他法律文书;

3、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4、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5、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三)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准证书、执业证等;

2、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3、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剧本版权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解:

一、剧本版权登记的方式有如下三种:

1、申请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3、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省市版权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当地颁发的。

当地颁发的证书与国家颁发的证书在证书样式不同外,对于版权的保护力度是一样的。

剧本版权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解:

二、剧本版权登记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缴纳申请费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5、初步审查

6、下发登记证书

三、剧本版权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权利保证书

4、作品的样本(提交纸质介质或者电子介质)

5、作品说明书(需要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

6、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我的剧本版权登记的相关流程以及资料的介绍,按照以上的资料去准备材料让你的作品得到保护吧。

杜绝版权“碰瓷”,请先了解版权登记相关知识!

碰瓷这一词以前一度让人“闻风丧胆”,即便是现在也是让人产生各种忧虑。那么,能最大限度杜绝版权碰瓷的前提,就是自身了解版权登记的相关知识。因此,感觉将本文内容学习起来。

1、版权和著作权是一样的吗?版权也称著作权。全是指作家或别人(包含法定代表人、别的机构)依法对創作的艺术、科学和文学作品拥有的(专有)权利。

2、版权包含哪些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类,著作权法規定了十七项权利。这当中,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应属作者的人身权,保护期是沒有限定的,即便作者去世数年,这些人身权永遠是作者的。而复制权(包含出版权)、发行权、改编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辞世后五十年。作者离世后,权利应属于他的受让人或继承人。

3、不能申请登记的作品有哪些?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4、版权需要缴纳年费吗?版权保护是一次性费用,后续没有年费。

5、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1)以个人名义申请,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保护终身,申请者离开人世后再延长保护50年。(2)以企业名义申请,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保护期限50-70年。如果有版权登记需要,请百度搜索“

对于著作权诉讼案件,法院通常如何判决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可分为以下步骤:

1.原告作品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著作权的产生采用自动保护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著作权即产生。因此,与专利和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不同,著作权侵权还涉及权利的有效性。在生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属于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范围;有独创性;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复制。只要不满足任何条件,原告的作品将不受著作权法律的保护。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没有侵权。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法律的保护。

2.被告侵权作品及被告用法分析以下两个标准可用于分析被指控的侵权作品:

第一,"接触",即接触先前作品的机会;另一个是“基本相似”,即应该被著作权保护的部分基本相似。其中,后者是鉴定的重点。当确定原作品和被告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应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它们是否实质相似。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也有成功的案例来判定原作品与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的相似之处。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确认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认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之间的实质性相似性,并不构成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有必要分析被告的使用方式。相关知识产权法对“使用”有不同的含义。

例如,在专利法中,它指的是“实施”,即向行业申请专利并按照说明书制造相同的产品或使用相同的方法;相比之下,在著作权方法中,它指的是“复制”,即通过打印或复印将作品复制成一份或多份。当一件物品(如实用艺术品或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应特别注意“实施”和“复制”之间的区别,这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至于“复制”,这是使用作品的最常见方式,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第52条第2款,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建造和生产工业产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因此,在我国,以立体形式复制平面作品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犯。著作权侵权行为应采用过错原则(一)过错原则的定义过错原则包括一般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一般过错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犯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一般过错原则的要求,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只要行为人已经履行了其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也不能要求他承担责任。其目的是引导人们行为的合理性。在一般过错原则下,谁主张举证的原则适用于侵权行为。被害人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犯罪人主观上有过错,以确保其主张得到支持。


 

版权所有:河北润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